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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分类:商标资讯 文章时间 阅读量:668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网友分析:

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这些作品需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

2、受保护的作品主要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及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

3、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为社会所公有,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保护期限限制,将受到法律保护。

4、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历法、通用数表。

5、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6、著作权的客体是指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这些作品需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7、著作权保护的不仅是作品本身,还包括与作品相关的邻接权,如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详情:

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

一、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类型

文本作品

文本作品涵盖以语言文字或其他等同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情感和观点的创作。这类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

口述作品

口述作品指的是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固定在任何物质载体上的作品,例如演讲、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

二、著作权保护的艺术作品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1)音乐作品:包括民族歌曲、通俗歌曲、流行曲、协奏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以旋律、节奏、和声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

(2)戏剧、曲艺作品:指的是戏剧表演的剧本,伯尔尼公约也将戏剧剧本纳入保护范围。

(3)舞蹈作品:涉及舞蹈动作设计及编排的创意,可用文字或其他方式记录。

(4)杂技艺术作品:根据《著作权法条例全文》,包括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身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如汽车特技、蹬技、手技、顶技、走索、空中飞人、民间戏法等。

三、著作权保护的实用艺术作品

工艺美术、建筑设计作品

工艺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等具有审美价值的平面或立体造型艺术作品。建筑设计作品则涉及工程图纸、产品设计图等。

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是通过摄影器材,运用光学、化学原理,将客观物体形象再现于感光材料上的艺术创作。

影视作品及类似创作

影视作品包括在一定记录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构成,并通过适当设备播放的作品。

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涵盖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程序是指为达到特定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编码指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这一条款具有灵活性,随着科技、文化事业的发展,未来可能会出现新的作品形式,使法律法规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性和适应性。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范围广泛,包括民间故事、传说、寓言、编年史、神话、叙事诗、舞蹈、音乐、雕塑、建筑美学等。这些作品通常代代相传,没有固定的有形载体,也没有明确的作者,其保护方式根据著作权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发布人:知识产权代理人杨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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