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标局《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的申请人,面临一个重要的决策时刻。在接下来的十五日内,他们需要决定是否向商标局提出分割申请。这是一个基于新商标法的权利,而不是强制性的要求。商标分割是商标法赋予申请人的重要权利,旨在应对部分驳回的情况。
对于收到的《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申请人的态度不同会导致三种情况发生。首先是自动分割,如果申请人选择不进行复审,商标局会自动将初步审定的部分和不予核准注册的部分进行分割。初步审定的部分若顺利经过三个月的公告期且无人异议,将会获得商标注册证书。
如果申请人选择复审并急于让商标初步审定部分下证,他们可以提出人工分割申请。人工分割后,初步审定的部分会被视为另一件申请,并赋予新的申请号,这部分直接进入初审公告。若公告期满无人异议,将下发商标证书。而被驳回的部分则会保留原申请号,进入复审及诉讼程序。
第三种情况是,如果申请人决定做复审但不申请分割,初步审定的部分将不会立即进入公告程序。整件申请的最终定论需要等待复审结果。若复审成功,将会下发与原申请号码相同的商标证书;若复审不成功,核准使用的范围仅限于通过商标初步审定的部分,但注册号仍是原申请号码。
考虑到商标驳回复审的周期可能长达一两年或更久,第三种情况可能会让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陷入被动。如果选择不申请人工分割并在复审成功后只获得一个商标注册证,相较于申请人工分割并可能获得两个证书的情况,可能会在后续事务处理上更为经济。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旦提出商标分割申请,就不能撤回,且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时刻,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做出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