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法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原则。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仅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这一界限对于判定商标侵权至关重要。核准注册的商标是指经过商标局正式注册的可视性标志,而核定使用的商品则指商标局核准的具体产品。商标所有人不能随意更改商标的组成要素,也不能随意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对于不涉及商标权保护范围的使用行为,将不会被视为侵权行为。
当遇到与注册商标相近或相似的商标,并且在商品或服务上产生误认时,这些行为将被视为侵权。类似商品指的是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有紧密关联的商品。如果在商品或服务上存在特定联系,并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这些商品或服务来自同一注册人,那么这些商品或服务应被视为类似。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明确的。《商标法》第23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对于商标续展,该法第24条也有明确规定。当注册商标即将到期时,如果需要继续使用,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申请,还可以享受六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在宽限期过后仍未申请续展,那么该注册商标将被注销。
通过了解商标法的保护原则,我们对商标权的保护有了更深入的认识。法律为商标权提供了全面的保护,一旦发现有侵犯商标权的情况,商标权所有者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您对此还有疑问,欢迎咨询华律网在线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