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归属问题,一直以来都是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这一专有权通常由完成布图设计的创作者所享有。如果有多人共同完成,那么专有权的归属则依据合作者之间的约定来确定。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模糊,那么专有权将由合作者共同拥有。
对于因受委托而创作的布图设计,其专有权的归属则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约定。若双方没有事先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那么专有权将归属于受托方。所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是指涵盖了集成电路中的有源元件、元件间的互连线路等至少两个以上的元件,以及其三维配置,或是为制造集成电路所准备的相关配置。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7条,布图设计权利人享有对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复制权以及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权利。
在解决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权属纠纷时,应根据纠纷发生的原因(合同关系或侵权行为)来确定管辖法院。若因合同引起纠纷,则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合同管辖规则进行处理;若是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则依据侵权案件的管辖规则进行处理。
关于申请布图设计登记的相关流程,申请人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表及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图样。若以其他形式申请,则需符合规定的要求。若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手续,应提交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如有多个申请人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则以申请表中指定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
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问题,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和流程。若您对此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欢迎联系华律网,我们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